5月8日一大早,中山二路305号一对老年夫妻走进居委会,其中阿姨的手捂着流血的眼角,嘴角也多处受伤。社区民警、陈书记和综治干部一起接待了他们,了解他们报警的经过,受理了他们的调解申请。据夫妻俩反映,阿姨早上因和住青松石68号的媳妇在带孩子事情上产生口角,之后就被媳妇母女俩抓伤。因伤口不停流血,社区民警开具验伤单后让老夫妻俩到指定医院验伤。夫妻俩气愤异常,不肯去验伤,调解人员考虑到如果媳妇母女俩跟过来双方的矛盾将会升级,所以劝导老夫妻俩验好伤后,再来居委会调解。
之后,该户居民媳妇母女俩来到居委会也讨要说法,并反映了媳妇自从与他们儿子结婚后,在生活、卫生习惯上产生的代沟和南、北方地域带来的差异导致的矛盾。孙子出生后,又带来了育儿观念上的冲突和矛盾。调解人员对该户居民媳妇、儿子进行了疏导和劝解,强调不管是何种原因产生的纠纷,动手致人伤害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抚养孩子是父母的责任,不能强加在上一辈身上。向该媳妇解释作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事情都要尊重老人的决定,不能以武力相逼。向该居民儿子叮嘱做好父母和妻子的桥梁,要起到缓和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该户居民的儿子和媳妇经过调解人员的劝说后,看到了自身的不足,不再纠缠于老人对他们的付出。
这对老年夫妻验好伤再次回到居委会接受调解,他们当着儿子的面表示,如果子女不再以自己的标准来要求父母做事,他们还是愿意帮助子女带孙子。
其实,整起纠纷中没有特别大的怨恨和矛盾,只是因为两代人在生活习惯、育儿观念上的不同,才不幸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作为调解人员,则希望在产生矛盾的同时双方都能冷静、客观地进行协商,家和万事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