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嘉禾居委会于小会议室召开了丽景苑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事宜协商会,参与本次会议的有居民区书记夏红慧、主任张华,告示张贴方杭州春源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沈先生,松江区房管第六办事处主任吴文彬及工作人员,富宁物业代表岑建荣、王志杰、辛晓明,社区民警陈杰。会议由居民区书记夏红慧同志主持。
会议中,夏书记首先向在座与会人员表明了召开本次协调会的初衷及缘由,她表示近日丽景苑小区内张贴温馨告示称小区地下停车库产权归个人所有,车位不再出租,车位将上锁并于近期出售,这一情况引起小区业主强烈不满,物业亦将此情况及时告知了居委会。为了维护居民区稳定、和谐,保障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和权力,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故居委会安排了本次协调会。她希望借由本次会议,相关方能通过合理的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地解决矛盾的产生,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丽景苑小区富宁物业经理岑建荣首先表示车位要进行出售,物业定会相应配合,但是要做到三点:一是车库产权属性要明确;二是开发商要配合物业处理前期开发遗留的渗漏水问题;三是合理安排地下车库管理问题。张贴告示方沈先生表示他的立场不代表开发商,只受个人委托协调处理车位出售事宜,委托方称车位产权已属于个人,至于小区问题待由开发商解决。随后,房管办吴主任表示既然委托方称车位产权已属个人,他要求沈先生拿出相应的产权归属资料,如未在产权归属明确前出售车位这是不合理亦不合法的。同时,夏书记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向在座各位明确解释了地下车库归属权的规定。综治干部也表示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出售给不属于本小区的业主,出售也应征得小区业主意见并按照法律法规去办。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协商,房管所吴主任最后表示丽景苑小区地下车位出售应征得广大业主的意见,相关方都应本着产权透明、稳定第一的原则,出售程序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沈先生一方也承诺,将尽快与委托方联系,提供相应的产权归属资料并维护小区车位使用现状,现不采取激化矛盾的任何措施。
通过本次协调会的召开,小区地下车库出售问题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处理,居委、物业也表示近期将向小区业主做解释工作,稳定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