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寻女友,一糊涂老汉落入假红娘设下的美丽陷阱,先后被骗走23万余元。昨天,市二中院对这起蹊跷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假红娘刘艳华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还违法所得。
现年37岁的刘艳华是大连市的一名无业人员。2006年11月,刘艳华化名于红在一报纸的交友栏目中发布“酬金1188万美元寻情人”的信息,谎称可为有意交友的男女双方建立联系,只要应征男士在电话交谈中获得女方认可,女方即会向男方支付100万美元定金,如见面满意将再付100万美元。家住本市的七旬老汉林某看到该信息后信以为真,由此掉进陷阱。刘艳华假扮红娘为林某“牵线搭桥”,由此骗得林某23万余元。
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艳华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3万元。刘艳华不服,上诉称其本人主观上只想骗取千元劳务费,其余钱款是林某自愿给付的。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刘艳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