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3.15”律师解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已在社区居民中引发关注和热议。武康居委为了使社区居民更好、更透彻了解新《消法》的内容,在“3.15”来临前夕,邀请上海徐晓青律师事务所金培新律师解读新《消法》有关消费者维权等方面的内容,社区居民、居委干部等40人参加。
在买卖关系中,消费者往往是弱势群体,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在1994年即颁布实施,在如今更加多元、复杂的消费环境下已有明显脱节之感,消费者常常要面对“有法却无可依”的无奈,付出巨大的维权成本,权益维护得举步维艰。新《消法》对消费维权的调整,将维权的天平更向消费者群体倾斜,其中被称为“亮点”条款让社区居民感到消费者离维权的春天似乎更近了一些。一: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确解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二:赋予消费者七日反悔权,旨在促进买卖双方的平等地位。三:新增网络等非现场购物信息披露制度,其核心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助于明确解决网购等非现场购物面临的突出问题。四:明确个人信息保护,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五:消协可提公益诉讼,明确了消协的诉讼主体地位,对于群体性消费事件,消费者可以请求消协提起公益诉讼。六:定位网购平台责任,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且对于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具有主观过错,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七:明确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推销人的连带赔偿责任,该规定对于影响我们生活质量最深的虚假广告及明星代言来说,意义非凡。八:加大消费欺诈赔偿,不仅将惩罚性赔偿的倍数由“退一赔二”变为“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确定。
此次《消法》的修正涉及到我们每一个消费者的切实利益,通过律师的解读,能够使我们社区每一个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拿起新《消法》的利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家纷纷表示:新《消法》堪称是一个消费维权的新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