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说,除选择一个行政区整区试点外,上海其他18个区(县)将各选择一个街道(镇)作为试点地区。试点工作要以《关于本市中心城区综合整治乱设摊工作实施方案(2006-2008年)》为依据,具体操作依照《上海市设摊禁止与疏导管理试点导则》实施。
根据有关部署,6月中旬,上海将努力完成设摊各种类与适合的地点、时间、品种、规模等的细化划分工作;6月底前集中力量抓好3-5个街道的试点工作,并做好试点前后设摊情况的对比资料收集和分析,“努力抓出效应、抓出经验”,同时指导推进全市的试点工作。
上海要求各区县认真组织好试点工作的开展,以点带面,认真探索和实践禁止与疏导相结合的设摊管理工作思路和方式。同时,密切跟踪、深入分析试点情况,及时对《上海市设摊禁止与疏导管理试点导则》进行修正完善,提高导则对试点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据悉,上海将探索试点场所各类费用减免的具体做法,包括疏导场地的租赁费、设施配套费、日常管理费等;市容环卫部门将带头减免生活垃圾费、垃圾容器费和环卫保洁费等;同时争取政府专项补贴。
开展试点的同时,上海将切实加强对79条交通主干道、9个重点地区、严控区域22个街道(镇)、控制区域内由各区设定的禁止范围以及试点场所周边等五类区域内乱设摊的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