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万户家庭的燃气账单将出现重大的改动,受到市民质疑的“2年保存期”条款将最终被“妥善保管”的字样所代替。
昨天,从市人大传出消息,对由上海市人大代表、卢湾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朱如安提出的相关书面意见,市燃气管理处做出了正式答复,该答复表示:沪上燃气管理企业应当提高效率,增强服务意识,至本月,全市所有700万份燃气账单都将取消“2年保存期”的说法。
曾被质疑转嫁责任
“燃气公司拥有自己的数据库,每月的缴费信息完全可以在燃气公司的电脑上轻松查到。如果需要对客户欠费进行制约,完全可以像手机收费一样,和市民诚信体系相连接。但现在燃气公司却将所有的责任和义务全部转嫁到市民头上。”
今年7月,当新的《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上海燃气账单的背后写有的要求市民保存账单两年,这一本来沿袭多年且被司空见惯的内容,受到了来自市民代表的上述质疑。对此,朱如安代表向市人大专门递交了一份书面意见,其中提出,沪上燃气公司应当取消“两年保存期”的规定,“目前燃气公司取消‘保存2年’的规定,不缺乏技术支持。”朱如安还建议,取消“2年保存期”,用户付费后,账单保留3个月即可。
将更多听取市民意见
朱如安提出书面意见后,引起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视,开始敦促燃气公司改进服务方式,到上个月,已有浦东新区等部分的沪上燃气用户收到新账单,在新账单的背后,以往“2年保存期”不见了,取代的条款是“妥善保管”。根据市燃气管理处昨天的答复,全市燃气用户本月都将收到新账单。
得知保存期说法改动的消息后,朱如安表示此举意义重大,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今后燃气等企业应更多听取市民意见,及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