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网络违法销售药品行动,对未停止发布药品宣传信息或从事违法销售的21家网站予以关闭。昨天,相关部门指出,网上购药前,市民务必咨询医师或药师,购药时选择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网站购买药品。
目前,本市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有130家,而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只有1家。由于网上药店订购便捷、低成本运营和具有一定的隐秘性,因此也吸引了一些不法销售商的进入。
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主要有以下行为:未获取网上交易的资质而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药品;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如:销售壮阳保健品(或中成药)中添加西地那非或他达那非,治疗痛风中成药中添加可待因等;违禁经营精神药品,如一类精神药品三唑伦等。另外,还有一些网站假冒正规网站。
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接到消费者、行业协会和有关单位、个人关于网上购药的投诉举报88起,涉及84个主体。为此,食药监局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严格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
对于在外埠注册的24家网站已经移送相关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在互联网上发布药品宣传信息但未实际经营的7家网站,送达《网络违法行为行政告诫书》,敦促其停止违法行为;对发现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8家网站,依法立案查处;对涉嫌触犯刑法的7家网站,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上海市食药监局透露,利用互联网违法销售药品是一种新型的违法形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继续打击违法行为。
食药监局提醒市民,务必选择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网站购买药品,选择具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网站获取药品有关信息。同时,市民不要轻易将个人隐私,包括银行卡密码、身份证件号码、病历等告知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