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就《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答问
发展内涵 注重均衡 关注民生
日前,市政府公布了《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简称《纲要》),今天(9月17日)市教委主任沈晓明就《纲要》的内容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沈主任,《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于近日公布了,请问“十一五”期间上海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在经历了2年的起草时间和1年的修改完善之后,《纲要》通过了市委常委会审议,由市政府正式发布。《纲要》主要依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来编制的,《纲要》是上海教育“十一五”期间纲领性、规划性和指导性的文件,明确了今后几年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因此我们必须深刻领会,把握要义。
十一五”期间上海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
展观,坚持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坚持服务于实现“四个率先”和建设“四个中心”的要求;坚持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突破发展瓶颈,突出内涵发展,注重公平均衡;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满足市民的教育需求、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和更有力的支持。
问:沈主任,新发布的《纲要》内容长达40多页,您能概要介绍一下“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答:我们可以用一个目标,六大标志,七项指标来概括《纲要》的教育发展框架。
《纲要》中提到“十一五”发展目标就是到2010年,上海教育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从而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市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可用6个标志来描述,即:建立以开放多样、高标准、高质量为特点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以学习型城市为标志的终身教育体系;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基本教育服务公平均等,保障市民享受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受教育者得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完善;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科学合理的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结构,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现代化水准;教育为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以及提高市民素质提供智力支持的能力显著增强。
到2010年,上海各类教育发展将达到7项具体指标,即:提供有效的婴、幼儿学前教育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实现普及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普及率继续保持在99%;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约90万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等各类社会教育普遍开展;社会弱势群体中适龄儿童、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利受到充分关注和保护;初步形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城市框架。
问:教育“十一五”发展纲要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教育“十一五”发展纲要凸显了一个主题,即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建设之路。从“十五”成就中我们可以看到,经过五年的努力,上海教育的布局规模、硬件建设等外延发展已达到了一定阶段,为下一步发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同时,经过对现阶段教育发展态势的判断和思考,我们感到目前制约教育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因素仍然存在,如义务教育阶段中的城乡均衡发展和城区间的均衡发展问题,师资队伍建设问题,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体质下降问题,如何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还有高等教育中学校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和学生创新能力等问题,这些都是教育的内涵要素构成。
所以我们把“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的主战场从“十五“的教育的外延发展向教育内涵建设的加强和深化方向转移,把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贯穿于各项措施和改革项目之中,把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建设、加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关注上海人口发展变化的趋势,关注上海率先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服务,满足上海市民接受多样化教育的需求。
问:我们感到,在内涵建设中,师资是一个重要因素,十一五期间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有那些措施?
答:师资队伍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因素关键之一,也是衡量内涵发展的重要指标。我们要进一步优化配置各级各类师资资源,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基本形成高度开放、流动有序、适度竞争的师资队伍建设的良性循环体系。建构人才潜心治学、脱颖而出、适度竞争的平台,使优秀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使名师大家不断涌现。
积极推动师范大学成为教师教育研究的创新基地,构建一支教育专业教师、学科专业教师和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相结合的教师教育者队伍。选派优秀教师和校长攻读与专业岗位密切相关的高层次学位,参加境外教育考察或进修,提高教学、管理、研究指导和国际交往能力。
优先发展农村教师计划,加快城乡间教育均衡发展。提高郊区教师生活待遇,优先提供农村教师进修和晋升机会,全力促进农村教师专业发展,提升郊区教育质量。推进教师流动,提高支农教师的补贴标准,鼓励城区教师团队去远郊学校服务。
问:我们注意到,7项具体指标中把保护弱势青少年受教育权利专门列为一项指标这是过去所没有的,为什么要列这项指标?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纲要》在编制过程中始终贯穿了一个理念,即要体现关注弱势、促进公平、重视民生三大原则,可以这么说,教育是一个国家、一个城市社会发展、文明进步的一张名片,教育现代化目标不仅要做到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的入学率保持在99%,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而是更应关注那些处于1%范围内诸如适龄残障儿童、青少年,只有这些属于1%孩子也做到“一个都不少”了,我们才能理直气壮地说达到了教育现代化目标。所以我们专门设立了这项指标。
市教委前一时期对本市适龄残障儿童、青少年入学情况做了专门的排摸,除了医学上鉴定没有可能接受教育的孩子外,我们将通过送教上门、进入各类残障人学校、随班就读等形式让所有的适龄残障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同时还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上海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保证优质师资配备,制定课程标准,实行医教结合、集教育与康复于一身等措施,使上海的特殊教育居于全国领先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水平相当的地位。让更多的残障青少年学成后回归社会,自食其力,减轻家庭压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作出教育应有的贡献。
温家宝总理在与北京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座谈时强调“穷人教育学”理念,提出要让学校的大门向每个人公平地敞开,让所有贫困家庭的子女都能上学,真正享受教育的平等权利。在认真实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基础上,我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增加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投入,设立上海市政府志愿服务奖励金,继续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继续实施生源地贷款政策,继续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绿色通道”,建立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助学贷款政府代偿制度。政府继续实行普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在藉在沪就读学生,资助两年。向农村、海岛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依法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在农村并逐步在城市地区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杂费。全面落实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我们还要高度关注外来务工农民子女,充分保护他们接受各种教育的权利,努力创造条件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在今年投入3000万改善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基础上,我们继续关注农民工学校的健康发展,制订农民工子女学校设置标准,逐步将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范畴。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提高农民工子女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比例。
随着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的到来,本市入托高峰、入学高峰即将来临,我们要进行前瞻性研究,做好预测,继续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合理布局优化教育资源,按照新标准建设一批幼儿园,完成原有低标准幼儿园的改造,提高和改善本市幼儿园的办学条件,缓解幼儿入园矛盾,基本满足市民对学前教育多样化和资源均衡的需求。这也是《纲要》中重视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
问:“十一五”规划中提出,2010年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约90万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要达到这些指标请问有什么具体措施吗?
答:“十五”期末,上海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已达到80余万人。《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高等教育要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十一五”期间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增幅按年度将分别维持在5%、5%、4%、4%、3%。对高校在校生规模方面没有设置高指标。同时,我们要增强在沪部属高校为全国服务的能力,支持在沪部属高校适度增加外地生源的录取比例,发挥上海高等教育向全国辐射的能力。
“十一五”规划提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5年,这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要求高校规模仍要适度发展,另一方面特别是要求高职院校要按照《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对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要求,结合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需要,加强学校自身对各行业所需人才的培养能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和职业教育集团建设计划,推进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水平;加强职业教育院校为当地产业服务的功能,结合区、县功能定位,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一批高水平的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
问:在“十五“期间的成就回顾中,我们看到了上海民办教育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十一五”中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继续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答:我们将制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依据上海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合理确定本市民办教育的比例规模、发展速度及发展水平,协调区县政府确定各地区民办教育的发展规模。还将增强政府对民办学校的服务,依法制定和落实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奖励政策。研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团体捐赠或出资办学。努力改善民办学校教师待遇,保障民办学校学生与同级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同等的权利。增扩并用好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针对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实际情况,制订有上海特色的地方民办教育法规,规范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防范办学风险,保护各方利益,提高办学质量。
问:为了达到教育现代化目标,上海教育将在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有何考虑?
答:我们将扩大国际学生的规模和层次,增强上海教育对外籍学生的接纳能力。在中小学阶段,扩大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和普通中小学国际部接纳外籍学生的规模,为来沪工作的境外人士提供良好的子女教育环境,为来华学习的境外学生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教育资源。继续用好上海市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提高留学生的就学层次。力争到2010年,在沪学习的外国留学生达到6万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比例达到30%。提高外国留学生教育质量。利用各种途径,吸引和鼓励国外优秀学生到上海学习、进修和参与研发项目,提升上海教育的国际竞争力。我们还要实施上海国际合作办学计划(特色项目),重点支持1-2所高校,引进发达国家的优质教育资源(名校),通过合作办学,在上海浦东等地建立1-2所相对独立的国际性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