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计生委主任邓行舟在昨天召开的2008年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大会上介绍,“北京市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补助金额是国家标准的一倍。”目前,独生子女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已经在全国18个省份开始试点。
按照国家标准,独生子女夭亡家庭将获得每月100元补助,伤残家庭获得每月80元的补助。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在与相关部门协商后确定,从今年起,全市约1100户独生子女夭亡且不能再生育家庭,其父母除了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获得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外,每月都能获得200元的补助金。同时,针对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还将研究制定扶助制度。
邓行舟还表示,从2008年起,北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市级标准,也将从往年的630元,提高到每人1200元。比国家规定的600元标准提高了一倍。
此外,今年市计生委还将继续利用2亿元财政贴息贷款扶持6000户困难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