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局近日发布消息称,根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诊疗项目约定服务试行意见》,已组织专家对部分第二批申报医疗机构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医保约定服务可及性、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和医疗技术水平等情况,对基本符合条件的本市12家医疗机构列入暂予约定服务范围。市民诊疗疾病需要享受医保的,应到医保约定服务医疗机构就医。
新增12家医保医院名单
●5家人工心脏起搏器植入治疗医疗机构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浦东新区人民医院、上海市第八人民医院、长宁区同仁医院。
●7家人工关节置换治疗医疗机构(限创伤病例髋关节、股骨头置换治疗)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上海建工医院、长宁区同仁医院、上海邮电医院、普陀区人民医院、解放军第四五五医院、解放军第八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