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老年教育的发展之路
——在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第八次老年教育理论研讨会上的主题报告
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会长
1983年9月以后,我国的老年教育事业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发展道路。就老年学校教育而言,1983年9月17日之前,我们是“零状态”;到2007年底,全国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发展到3.27万多所,在校老年学员已达333万多人。县级以上单位所办的老年大学约4000所,其中,上了一定规模、具有较为完善的教学设施、较为规范的教学管理、较高的办学和教学质量的有1000所左右,在这4000所学校学习的老年学员超过200万。2005年5月13日,西藏老年大学成立,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香港、澳门两个特区、台湾省,都已办了老年大学。
1983年9月17日我国第一所老年大学成立,这所学校只有936名学员。1985年底,全国老年大学发展到61所,在校学员4万余人。这个事实表明,1982年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的世界老龄大会通过的《老龄问题行动计划》已开始在中国实施。1985年12月,“全国老年大学经验交流会”在京召开,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发表讲话,对老年大学这一新生事物给予肯定,明确指出;“党和国家应该给予支持,应该不断总结经验,使它能够完善起来”。在这次会议的鼓舞下,到1988年,老年大学发展到916所,增长了14倍,老年学员由4万余人增长到13万人,增长2.25倍。1988年12月,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成立,标志着全国各地的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已经联结为一个系统,也标志着“初创阶段”的结束和新阶段的开始。
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成立以后,首要的工作是总结初创经验,探讨指导思想,通过协会的联络、协调,全国的老年教育获得了整体性推进。特别值得指出的是;首先形成了“颐养康乐与进取有为相结合”的办学思想,明确我们既要通过教育,使老年人身心健康,情绪乐观;又要通过教育,满足老同志们学习新知识、跟上时代前进步伐、继续为党的事业作出贡献的旨趣。在此基础上,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提出了20字办学宗旨:“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大大提高了全国老年教育实践的自觉性。1996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布实行。该法的第31条第1款规定:“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第2款规定“国家发展老年教育,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这就使我国老年教育开始“依法治教”。此后,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指示,要求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基础上,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教”,形成了“六个老有”的老龄工作方针。1999年,全国老龄委建立,中央领导同志确认老年大学的地位,规定了老年教育的主管单位,使老年教育工作进入党和国家的工作体系之中。
2000年8月,中央颁布《关于加强老龄工作决定》;2001年6月22日,中央组织部等5部委又据此发出《关于加强老年教育工作的通知》;2002年世界第二届老龄大会召开,提出“健康、参与、保障”的积极老龄化的方针。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大会阐发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纲领,它的一系列的原则对老年教育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一是提出了“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要求“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给老年教育定了位;二是强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给老年教育指了向。十六大以后,中央先后提出三大理念:一是“以人为本”,二是“构建和谐社会”,三是“科学发展观”。十七大对此作了深刻的论述。这三大理念把我们对老年教育实践的自觉性提升到新的高度。老年教育系统的人们,普遍地认识到:老年教育是完整意义上的“以人为本”的教育,是为提升老年学员的生命质量和生活价值而展开的教育;老年教育是和谐文化的教育,是为提高社会和谐、人际和谐、老年人内心的和谐而进行的教育;老年教育的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协调、全面促进城乡老年教育的发展。在三大科学理念的引导下,我国老年教育走上了科学发展的轨道,呈现三大新现象:一是老年教育学的研究与构建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二是面向全社会老年人的农村与社区老年教育正在积极展开;三是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正在积极发展。
我们党的基本理论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包括它的“原创形态”——邓小平理论,它的“继发形态”——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它的“最新形态” ——科学发展观。我国老年教育界十分重视对党的基本理论的学习,运用它来研究和解决老年教育实践中的问题,特别是解决老年教育的定位、定向的问题。十六大以后,我们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同老年教育的具体实践的展开密切结合起来,在科学发展观各项原则指导下,我国老年教育得到了更加自觉、更加健康的发展。2003年11月在安徽宣城召开的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第六次理论研讨会上,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讨论了老年教育的“最高理念”问题。会议认为,我们要贯彻十六大关于进行素质教育、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也要贯彻十六大关于“共同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的号召,从而从老年教育的20字办学宗旨中提炼出 “全面提高老年人素质、创造幸福生活”的“最高理念”。在2006年6月,在重庆召开的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第七次理论研讨会上,我们认真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讨论了我国老年教育如何“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问题。会议强调:老年教育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就要明确老年教育的本质和目的。会议认为,“真正的教育应当是以人为本的教育,让人体验美好,体验崇高,体验健康,体验成功,体验快乐,培养和引领积极的生活态度,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会议提出,以人为本的老年教育主要包括四项要求:以人为中心,突出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把老年教育与人的个性自由、尊严、健康和终极价值紧密结合;体现社会、家庭、群体的人文关怀和人文融合;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道德情感。党的基本理论,包括“以人为本”原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使我国老年教育界豁然开朗,给老年教育事业把了舵、升了帆。
我国的老年教育,从一开始就是在党委政府支持和领导下办起来的。第一所老年大学建立以后的第三年,在1985年12月召开的“全国老年大学经验交流会”上,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把“老年教育”纳入了党的事业。2002年党的十六大和2007年党的十七大都给老年教育定了位。它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中必须基本形成的“终身教育体系”的最后阶段;是“形成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方面;是必须加强的“老龄工作”的基础方面;是必须做好的“老干部工作”的不可缺少的部分。按照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全国老龄委于2006年8月16日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国务院于2007年5月18日批准教育部制订的《国家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3月26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在这些体现党和国家意志的文件中,均把“发展老年教育”、“办好老年大学”列入其中。可以说,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老年教育在党的事业中的地位和它的社会历史地位已经确定下来了。在25年的过程中,在老年教育领导管理体制尚未完全明确的条件下,凡是老年教育搞得好的省、市、自治区和地、县,都是由于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体贴老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热情促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的结果。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任省市委书记期间都对本地区老年教育发挥了重大作用,就是明证。老年教育事业是党的事业,同时又是一项社会事业。党的领导的功能正在于调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办好这件大事。25年的老年教育工作取得了成就,是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分不开的,尤其是同工作在老年教育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包括他们中间的领导、管理、科研、教学的专家学者、专门人才的无私奉献分不开的。
我国的老年教育在其初创阶段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成立以后,一直在倡导学习现代教育理论,致力于研究老年教育的特色和中国老年教育的发展规律,这种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特别是在老年教育的本质、目的规律的研究方面成果更具价值。首先,各地各校吸收了一批教育学的专家学者,将教育学原理带入老年大学;其次,组织老年教育学的研究,黑龙江、山东、湖北、上海都写出了老年教育学专著;第三,召开研讨会,组织课题组深入研究老年教育本质、规律的问题。2001年在广州召开的第四次理论研讨会,探讨了老年教育的“内部规律”和“外部规律”;2003-2004年,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与北京市教科院合作组织《中国大中城市老年教育的组织与实施》课题组,上海、重庆、武汉、南京、天津五个老年大学参与,写出的课题报告中,在广州会议的基础上对老年教育教学的本质和规律作了有较高水准的探讨与阐述。2006年,协会老年教育学术委员会成立以后,又建立了“建构老年教育学”课题组,写出了课题报告。这样,就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形成老年教育学的学术研究的空气,为创建《中国老年教育学》的学科奠定了初步基础。在老年教育学学理探索和老年教育深入实践的基础上,尤其是贯彻“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二十字办学宗旨成功实践的基础上,我们逐渐形成老年教育的核心理念。这就是“以老年人为本”的理念。
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和总方针。我国的老年教育事业在兴起以后,一直重视对外开放。1994年,中国老年大学协会被国际第三年龄大学协会(AIUTA)接纳为会员;1998年中国老年大学协会会长张文范当选为国际第三年龄大学协会副主席;1995年,协会又成为“第三年龄教育国际研究组织”(TALIS)的成员。我们组织代表团参加了历次AIUTA与TALIS组织的国际会议。武汉和上海分别承担过这两会的办会任务。在学习国外的问题上,我们不仅注意他们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方式对我们的启示;更重要的是学习和接受他们的具有普世性质的教育教学理念。我们接受了这些先进理念,开阔了视野,提高了自觉。关于“老年人的潜力是未来发展的强有力的基础”的理念,关于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理念,关于“自主学习”和“全纳学习”的理念,等等,都是发端于国际,传入了国内,帮助我们更新观念,发展自己。
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作为其基础的“和谐文化建设”之后,全国各地老年大学起而响应,因为这一号召非常切合老年学员的需要和老年大学建设的需要,为我们确立了重要的价值观。武汉老年大学等学校在和谐校园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和可贵经验。他们把和谐文化建设贯彻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教学要教和谐文化,管理要用和谐观念,理论研究要抓和谐文化的主题。这样,和谐文化建设就既是办学的过程,又是满足老年人需要的办学目的。
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对于发展我国的老年教育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些原则都正在我国老年教育实践中得到贯彻。现在,第一位重要的问题是全国的老年教育的发展严重不足。4%的入学率同20%的老年人渴望学习是很大的差距。老年教育工作的“第一要义”也是要大力发展。在发展过程中,我们正在努力做到:统筹东中西部的老年教育,统筹城市和农村的老年教育,统筹各个阶层群众的老年教育。对于这种“统筹”,我们也称之为老年教育的普及与提高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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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教育是古老的话题,又是新兴的事业,特别是老年学校教育更处在初创、起步、探索性实践的阶段,这就迫切需要让我们的事业从探索性实践转变为自觉性实践,决定性的环节是按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针,大力开展学术研究与实践研究。
25年的老年教育发展中,特别是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成立以后,全国各地方重视老年教育的规范化问题的研究与实践。我们所说的“规范化”包括依法施教与依规治校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一个是法律规范问题,另一个是行政规范问题;一个是老年教育整体治理问题,另一个是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的建设治校问题。但它们都是规范化问题。在立法问题上,国家于1996年颁布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老年教育的领导、管理、方针、方法作了规定;各地响应,纷纷制订地方性法规。天津市走在最前面,于2002年9月1日施行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天津市老年人教育条例》;其他省、市、区起而响应,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制订了《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把9月28日孔子诞辰日作为该省的老年教育活动日;江苏省徐州市也经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制订了《徐州市老年教育条例》;山东、上海等省市则正在制订“终身教育条例”或“老年教育条例”。此外,各地党委政府还发布了关于老年教育的“规定”、“指示”、“通知”等行政性文件,也起了良好的作用。
我想在这个第三部分讲一讲老年教育的核心理念,中国老年教育的发展道路以及对它的简明概括的的问题,跟与会的专家学者和同志们讨论。
我们对25年老年教育发展的基本经验的总结,最为重要的是要树立并掌握中国老年教育的核心理念。我认为,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它也应当是我们老年教育理念体系中的核心。党中央反复论释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我学习以后认为:这一原则包括“动力因”和“目的因”两个层次。从“动力因”来看,以人为本就是确认人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决定力量。在当代,我们中国的发展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功能,然而,从根本上说,中国的发展和进步还是依靠人的力量,依靠人民群众的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创造力。从“目的因”来看,以人为本就是确认人是历史运动的目的,就像德国哲学家康德所说,“在任何情况下把人当作目的,决不只当作手段”。我们党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的自由幸福,我们的科学发展要让人民共享其成果。
中国老年教育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部分。中国老年教育的发展道路总的说来就是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就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所指明的道路。从我国老年教育的实践过程和基本经验来看,这条道路又从以下几个方面凸现出来:
我在这里提出“顺势”,是说老年教育是应我国改革开放之运而生,应人口老龄化加快之势而生,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而生。到今天,我们在有些地方“顺”得不够,使老年教育的发展落后于形势。我在这里又提出“协力”,是说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组织社会力量,积极而稳妥地推动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顺势”,是对道家“道法自然”思想的继承和发扬;“协力”是对儒家积极入世、精进力行的思想的继承和发扬。二者结合,才能把老年教育事业办好。
这里所说的“协力”也是指我国的老年教育既要有党政主导、又要有社会动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组织社会资源加以推动。党政主导不可少,在我国的体制下,可以说它是起决定作用的东西,我们看得很清楚,哪里的党委和政府同老年人心连心,自觉重视老年教育,采取得当的措施,哪里的老年教育就发展得大、发展得快、发展得好。老年教育相对落后的地区,除了客观条件不足以外,缺乏应有的自觉重视是最重要的原因。
党中央在回答“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这种发展”这一重大问题时,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我国的老年教育也正走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25年来,我国的老年教育从以老干部为主要对象、逐步扩大到以广大老年人为对象;从在城市里发展、逐步扩大到农村,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了农村老年教育的兴起;从社会上层逐步扩大到社会各层、社会底层,让普通劳动者在养老期间有受教育的机会。所以说,统筹城乡、兼顾各方不是我们的主观设想,而是已成之势。这条路已经开始走,还要更加广泛和健康地走下去。
中国的老年教育是晚霞工程,又是朝阳事业。我们从零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又在探索中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新理念、新办法、新措施。25年来,这种创新是适应着时代的发展、老年人需求的演变而不断展开的。我们老年大学的课程设置比之起步之时,已经扩大和深化了多少倍,原因是老年人的需求具有多样性、层次性、递进性、变化性。按需施教,就必须自主创新。我们老年大学的教材建设,也是从零到多,逐渐向建成教材体系的方向发展。老年大学的教育教学方法也日新月异,从面授的“第一课堂”到社团活动的“第二课堂”,到参与社会的“第三课堂”,自主创新之路越走越宽。
党中央在解释科学发展观时,反复强调:改革开放建设发展的成果,应当惠及全体人民。因此,我们的老年教育要努力向惠及全体老人的方向发展。“惠”就是让老年人受惠,还是回到我们的核心理念上,让老年人提高素质、提高生命质量、提升生命价值、美化生命体验、享受幸福生活;“普惠”就是让更多的老年人受惠,就是要普及老年教育。各方面的调查表明,我国老年人群中有入学意愿的大约占20%。我国老年教育今后若干年的普及目标就是让这些有学习愿望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宪法法律所赋予的受教育的权力。普及以后跟着就要求提高,我国各地正在开展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又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创建示范性老年大学,这就是为了老年教育的不断提高。
老年教育首先着眼于每个老年学员个人需要的满足。但是,我们的老年人是同共和国一起走过来的,他们有自己的社会理想,有社会责任感,有继续参与社会发展的愿望。因此,老年人的个性化发展中,就包含着社会化发展的要求。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的中国老年教育,应当积极参与有益于这一伟大事业的各项活动。在这种参与中,更好的体验生命价值,享受由此获得的更高的幸福感受。
在纪念我国老年教育发展25周年的时候,我们考虑,能否在总结经验、深入探讨的基础上,对“中国老年教育的发展之路”作一个言简意赅的概括。中国老年大学20字的办学宗旨,它的内容是辩证的,它的形式是简明的。20字办学宗旨正确地把握住了三大关系:一是知识与德行的关系,老年人既要增长知识,又要陶冶情操,做到德高不弃,晚节能保。二是学习与生活的关系,老年人的学习是老年人的优化的生活方式,学习是为了丰富生活、身心健康、度过晚年时光。三是为了自己与服务社会的关系,正如前面所说,老年人既要实现个性化发展,又要实现社会化发展;既要以老年人个人为本位,又要引导他们适应社会、参与社会、服务社会。
2008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