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东方说:“今天是减征利息税消息公布后的第一天,对于老百姓而言,减征利息税就相当于存款利息的增加。在北京的一家银行网点中,我们发现,利息税的减征似乎并没有对百姓的理财方式产生太大影响。”
储户说:“我还有房贷。。。利息提高反而对我不好。。。
不少储户还表示,虽然利息增加和利息税降低,但他们并不打算把原本投资股市或基金的钱转到银行。
储户说:“对我没有什么影响。我一般是买基金,利息的多少不会改变我的投资策略
减征利息税究竟怎么算
今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人民银行、银监会负责人、就《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对于不同时期的储蓄存款,到底利息税如何计算,也给出了解释。
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发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2007年8月15日以后发生的利息所得,则按照5%的比例征收。也就是说,利息所得是按照政策调整前后分时段计算的。
如您在2005年1月1日存入3年期存款,那么从存款当天到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是按照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而2007年8月15日到12月31日孳生的利息所得,将按照5%的税率计算。此外,如果您在2007年8月15日以后存款的话,则一律按5%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字板内容:
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
利息税=利息×20%
2007年8月15日以后
利息税=利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