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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常回家看看》
今天,又是个“星期二”,安福收视点的学员们集体收视《我的权益法做主》第三讲《常回家看看》。课中的退休干部张某,自老伴病故后,孤苦伶仃一人生活八年,唯一儿子回家看过两三回,张某以儿子要定期回家看望自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诉求正当合理。授课老师以此案例解读了在家庭中敬老养老的问题。这次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明确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对老年人精神赡养是受到法律明确规定和受保障的。在座谈讨论中,老人们说:“我们理解远离父母的子女,独自走向社会,白手起家,立业成家,着实不易,但我们的生活孤独和单调,我们有退休金,吃穿不愁,我们操心一辈子不图报答,只盼子女能常回家看看,抚慰我们孤独的心。”有的还哼起“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的歌曲。
现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升,老年人对子女的赡养需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精神赡养正逐渐成为众多老年人晚年的最大需求,有空常来看望,尽孝不能等,这应是最基本的、需要保障的一种赡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