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23日,黄老伯由于喉部不适被家人送至医院,医生诊断为声带息肉,遂实施手术治疗。两次手术后,黄老伯不但没痊愈,反而感觉气喘不止。进医院再次检查,医院认为老人只是肺部有炎症,并无大碍。6月20日下午,老人突然感到胸部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心肌梗塞。
老人亲属认为,由于医院没有在治疗过程中将心电图报告如实相告,使患者和家属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也没有及时进行药物治疗,造成老人病情加重死亡,医院应负主要责任。
医院方则认为,患者猝死具有不可预知性,加上老人年老体弱,容易引起并发症,医院在整个治疗过程中没有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老伯由于多种病症至医院就医,医院仅考虑了肺部感染而未作出心力衰竭的判断,其医疗过失与患者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应负担一定赔偿责任。